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有興趣之家長,紙本資料填寫開學後找教務處註冊組領取,請於115年3月18前繳交報名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,逾期則不受理。
說明:
一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研訂旨揭計畫。
二、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1、報名期間:自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3月23日(星期一)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,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,連同應檢附文件,於115年3月30日(星期一)前寄至本署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5年5月底。
申請對象詳見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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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05|
{{ $t('FEZ005') }} 1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