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僑勇國民小學 Chiaoyong Primary School,Pingtung County

公告訊息

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縣立高中暨國民中小學「軍公教遺族暨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有意願申請之家長請於5/15(五)前繳交文件至教務處,逾期不候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「屏東縣立高中暨國民中小學辦理軍公教遺族、身心 功能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注意事項」辦理。 

二、為維護學生及家長之權益,請學校轉知符合資格學生提出 申請,並請詳加調查資格或直接與家長聯繫,以協助提 報。

 三、新案申請對象為「新(轉)入學之學生、新發生之軍公教遺 族或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」,應另檢附資料如下:

 (一)新案申請書一式2份。

 (二)撫卹證件影本:依個案情況提供,可為撫卹令(公文)、 卹亡給與令、撫卹金分領證書、年撫卹金證書、撫卹金證書或傷殘撫恤令。

(三)申請身心功能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者,須另提供 戶口名簿或退役令影本資料。 

(四)前述相關資料,請先掃描成PDF檔並於115年5月20日前 Email至承辦人信箱(a330167@oa.pthg.gov.tw)進行初 審,確認無誤後再併同其他舊案檢送相關資料。

 (五)為免信件接收失敗影響學生權益之情事,請各校承辦務 必於送出E-mail後約5至10分鐘,致電本案承辦人確認收 件情形。

 (六)新案申請注意事項: 

1、報本府審核之證件,一律使用影本,惟學校應就正本 查驗後,於影本註明「影本與正本相符」字樣戳章, 並加蓋查驗人職名章,以昭負責。 

2、請學校依資料確實審核「功勛類別」及「補助類別」 (全公費、半公費、學雜費補助),資料審核相關問題 請逕洽本案承辦人。 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07|

{{ $t('FEZ005') }} 9|